疫情期间
需要买感冒药、抗病毒药
的街坊们注意了!
为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,
11月23日,
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制定了
《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
规范指引(年第三版)》
《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
用药工作规范指引(年第三版)》。
其中明确,
对于《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》药品
(包括感冒退热等37种药品),
高、低风险区内零售药店
分别采取暂停销售和登记报告
的差异化防控措施,
其他区域的零售药店销售《目录》药品
不需要登记报告。
资料图,图文无关。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
广东高风险区零售药店
暂停销售感冒退热等药品
低风险区需登记报告
其他区域无需登记报告
两个《指引》
优化调整了哪些措施?
一起来看
↓↓
涵盖感冒颗粒、布洛芬等
20个中成药和17个化学药
《目录》涵盖常见的感冒药及抗病毒药,包括感冒清热颗粒、小柴胡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布洛芬、安乃近片等17个化学药。
具体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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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
“不缩水、不加码”
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
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,调整两个《指引》是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的优化,绝不是单纯的放松,目标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推动哨点监测作用更加科学精准和高效运转。
各地要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到位,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“不缩水、不加码”,科学高效统筹兼顾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和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。
(来源:广州日报)